男子称被“钓鱼执法” “诱饵”竟是被查司机

编辑:admin 日期:2019-07-23 09:34:52 / 人气:

非法营运司机被运政部门查获后,为获得减免处罚充当起了运政部门的“诱饵”,主动约非法营运司机并将车辆信息等传递给运政执法人员,结果却被遭查扣的司机指认出来,自己的问题也并没有得到解决。他非常后悔,说“运政执法负责人出尔反尔”。
运政执法人员突然出现
7月20日,小华(化名)向华商报记者讲述了自己遭遇被“钓鱼执法”的经历。
7月17日上午下着雨,小华到西安市枣园南路边停车等人。他说,突然有个人上车,称要避雨,话没说几分钟,另有一名男子拉开了他的车门,自称便衣运政人员,称小华这种行为是非法营运。接着,又来了几名穿制服的运政人员,称有视频为证,小华在非法营运,让配合调查,并强行要求把车钥匙交给他们,不然就强制拖车。
无奈之下,小华把钥匙交给了运政执法人员。为了弄清楚原因,他跟上这辆车牌号为陕A60Y99的运政执法车,到了西安市莲湖区交通运管站。
到了运管大厅,小华要求看视频,但对方要求他先去复印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好了再来大厅要求看视频,但小华照做后,他们仍没有给看,反而让小华签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决定书》。小华拒绝签字。运政执法人员对小华说,“等调查吧,快了一周,慢了不超过两个月。”
随后小华又多次前往要求查看视频,结果都没有看到。
坐车者原来是“诱饵”
7月19日下午,小华再次来到西安市莲湖区交通运管站交材料时,在大厅看见了7月17日上午坐他车“避雨”的那位男子。
小华追问对方,为何上车后运政执法人员就来了?面对询问,男子说他是在配合运政部门执法,因为他的车此前非法营运被运政扣了,为了免除一些处罚,他才在7月17日上午上了小华的车。
小华说,对方在他的追问下不停道歉,并将个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交给小华,表示愿意随时出来作证。
连续两天,小华不停地联系这位身份证上显示姓药的先生。电话中,药先生反复说,自己的车也被扣了,为了减免处罚,他没办法才配合运政执法人员,本打算通过这种方式“将功补过”,把自己的车早点取出来,“没想到运政执法负责人出尔反尔”。
从两人的通话录音中,记者能听出来药先生对自己充当运政执法部门的“诱饵”非常后悔,他表示,将利用手中的资料实名举报运政相关人员。
通过微信为运政提供信息
22日上午11时30分许,药先生来到莲湖区交通运管站。小华与记者上前询问,药先生边打开手机边说,微信中网名“风无邪”的就是运政执法的负责人任某,两人相互添加微信后,“风无邪”还推给他“AA碑林便民”“咸阳万事帮”“陕西彬县微帮”等多个网络平台,称这些平台都是约司机的好平台。药先生称,他通过这些平台约司机后,将车牌号、定位以及商量好的价位发给执法人员即可。
记者看到了药先生与“风无邪”的微信对话,药先生不停报告着自己约车的经过、车牌及位置,不断和“风无邪”商量,他已配合做了第一辆车的笔录,再约三辆车,希望把他的车给放了。
药先生打开当天上小华车时的聊天记录,药先生将小华的车牌号发给了网名为“一只胖乐”的执法人员,当时他向“一只胖乐”发出信息“现在还没有走,就我一人”,一只胖乐回复“好”。药先生还把定位发给了“一只胖乐”,发了一个截图,报告了车牌号及定位。“一只胖乐”再次回复“好”。
这一聊天记录也解开了小华心中的谜团——难怪执法人员会突然“从天而降”,精准地抓住了他。原来是车里的药先生与车外的执法人员早已联系好的!
小华将药先生当天的微信聊天记录拍摄成视频后,跟药先生及记者再次来到运政大厅里。药先生当着负责人任某的面,称他是受运政人员的指示充当了“诱饵”,然后上了小华的车,小华被扣是冤枉的,运政的执法行为是“钓鱼”执法。
对于药先生当面指证是自己指示其充当“诱饵”的说法,任某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含糊其辞地称“这是以前的事,回头再说”。对此,药先生称,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他将实名举报。
律师:“钓鱼执法”不得作为处罚依据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啸认为,行政行为的底线是合法性原则,如果行政执法机关以“陷阱取证”的方式施行法律,属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也会使相对人丧失对法律和行政机关的信任。钓鱼执法取得的证据,因其不具备合法性,不得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
他表示,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公职人员常常有个认识误区:行政法律法规是用来行使权力、规范乃至处罚相对人的。其实,作为公法的行政法律法规,首先约束的应该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小华等行政相对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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