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餐饮单位禁止加工 河豚鱼及其制品
编辑:admin 日期:2019-03-07 08:22:22 / 人气: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市民外出就餐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并索要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光顾无证摊点。
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不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农家乐禁止加工制售野生蘑菇;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经许可严禁制售凉菜;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须洗净消毒;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两小时,食用前应烧熟煮透。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上一篇:王红波: 特色鱼成就“二次创业”下一篇: 鱼的人生(现代WOW的战场是什么玩法?)
内容搜索 Related Stories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创造与魔法精灵鱼在哪钓?精灵鱼用什么钓?08-30
- 连心湖,丰渔节里分鱼忙08-28
- 百姓致富鱼 景宁梧桐乡稻田养鱼成为农民增收新路径08-27
- 批发价只有三文鱼一半的虹鳟鱼 最近也自称“三文鱼”了08-24
- 四台大闹?!大风暴雨袭击海南、粤西、广西!危险!第14号台风“摩羯”紧逼华东08-11
- 建项目、做产业,对口帮扶“从鱼到渔”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