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只能买我家的!”这个欺行霸市的“鱼霸”终于栽了,大快人心!

编辑:admin 日期:2019-05-01 10:15:06 / 人气:

《水浒传》中描写的镇关西欺男霸女,横行乡里,最终被鲁提辖制服。
而今,福建省福州市首山路也出现了一伙“鱼霸”,他们恶意抬高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其结果自然也是被“提辖”。
近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鱼铺生意欠佳
“贵人”入股“推销”鱼货
2013年下半年,20出头的小伙黄某某与老乡陈某某等人合伙经营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的一间鱼铺,但因其附近有许多经营水产的店铺,自家的鱼质量普通,价格也没有优势,一直门可罗雀。
直到2014年初,黄某某寻到了一位“贵人”王某某,并邀请其入股鱼铺,店内的生意才好起来。三人分工明确,黄某某负责从马尾区购进活鱼,王某某负责将活鱼“推销”到首山路的餐馆,而陈某某则是负责送货上门与收款。
这一切看似平常,却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原来,王某某并不是什么正经的经商之人,而是常在首山路作恶、最近才刑满释放的无业游民。黄某某暗地指使王某某带领社会闲散人员到首山路附近的餐馆,要求店老板从他们的鱼铺进货,若遭到拒绝,王某某与社会人员便在店内喧哗造势,逼迫店老板进货。黄某某则以言语或暴力威胁其他鱼铺,禁止他们再来首山路卖鱼。陈某某负责着餐馆的进货情况,一旦发现少进活鱼或者进了其他鱼铺的活鱼便立刻告知王某某,再由其出面“洽谈”。
强买强卖仗势欺人
受害店家苦不堪言
2014年初的一个清晨,某餐馆陈老板正等着订好的活鱼以便准备开门迎客,可没等来活鱼,却等来了一个电话。
电话中,往常为其送鱼的鱼铺老板老黄告诉他,自己受到威胁,不敢再往首山路送鱼了,这让焦急的陈老板一头雾水。
几天后,王某某带着一群“小弟”到陈老板的店面门口“推销”活鱼。陈老板心里明白,黄某某的活鱼不但质量一般,而且价格还高于市场价一元左右,明眼人都不会选择从他的鱼铺进货。
但王某某告诉陈老板,首山路已成为黄某某的地盘,附近的水产批发鱼铺老板都已被其“警告”了,如果不从黄某某处买鱼后果自负。看着凶神恶煞的王某某与一同来挑衅的“小弟”,害怕其在店内闹事,陈老板只好先向黄某某的鱼铺买鱼。
此后每天早上,陈某某都将载着活鱼的车开至陈老板店门口,如果陈老板不买鱼或比往常少买鱼,陈某某就告诉王某某。王某某则带着一群小弟到店内“吃饭”,不仅不付钱,还占着桌椅喧哗闹事,影响其他客人用餐。
除了吃霸王餐,王某某还多次以借为名,向陈老板在内的多位餐馆老板勒索财物,而陈老板等人迫于王某某在首山路一的恶名而不敢向其讨要。陈老板还亲眼见过王某某在附近打砸闹事,内心害怕,更对此默不作声。
变本加厉殴打同行
“鱼霸”团伙横行首山
以王某某的社会恶名为后盾,黄某某开始变本加厉。
无法忍受黄某某的高价鱼和王某某的威胁,陈老板找到老黄,希望老黄能帮他送鱼。见到这位首山路来的老客户,老黄背上的淤青隐隐作痛。
黄某某指认受害店家现场
原来不久前,老黄偷偷帮另一位同在首山路经营餐馆的老客户田老板送了几次鱼,随后,老黄在马尾海鲜批发市场拿货碰到黄某某时,黄某某用手臂紧紧绕住他的脖子,拽到没人的地方,抄起地上的扫把就往他的背上打,又将其头摔向地上的鱼框中,并威胁道:“要是再往首山路送鱼,见一次打一次”。
无论如何,老黄再也不敢把鱼送到首山路了。
不仅是老黄,附近的鱼铺老板看到黄某某都避而远之。五年间,黄某某一伙人不仅强买强卖,还以在路上用堵截等方式禁止其他鱼铺将鱼送进首山路,对不配合者施以暴力,成了首山路上货真价实的“鱼霸”,让在首山路经营餐馆的多位经营者叫苦不迭。
扫黑除恶剑指“鱼霸”
团伙成员锒铛入狱
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福州市仓山区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上下联动。众望所归,以黄某某、王某某为首要分子的“鱼霸”犯罪集团也于2018年9月28日被悉数逮捕。
法院审理过程中,王某某供述自己入股鱼铺后多次以其社会恶名为后盾逼迫商家购买自己鱼铺的活鱼,还曾经因买包价格问题打砸一家箱包店,也多次以借为名对首山路的一些餐馆老板实施敲诈勒索。黄某某与陈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王某某、陈某某伙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以威胁等手段,强卖商品,非法交易总金额逾200万元,非法获利数十万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王某某多次以借为名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4.2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至此,横行仓山区首山路的“鱼霸”团伙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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