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三江源头水域禁止外来鱼种随意放生的通告

编辑:admin 日期:2019-01-06 09:08:13 / 人气: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在三江源头水域禁止外来鱼种随意放生的通告
为了有效保护三江源头水域生态环境,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资源禀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三江源头水域禁止外来鱼种放生活动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外来鱼种:指本地土著鱼种外,所有外地引进的鱼种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品种。
二、禁止范围:玉树州境内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支流及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
三、禁止时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永久性禁止。
四、相关要求:1.从严控制鱼类物种。由农牧渔政部门负责,除玉树境内土著鱼种外,禁止一切个人或团体开展外来鱼种放生活动。2.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由渔政、水政、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水产养殖管理,掌握外地进货鱼类销售行情,防止土著鱼类生态环境遭到破坏。3.加强宣传教育。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为主,联合民宗、教育、乡镇和寺管干部力量,在学生、民兵、家庭、寺院、僧侣、森林草原管护员等群体中宣传科学放生、环保放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4.处罚措施。凡违反本《通告》的个人或团体,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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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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